惠州信息港
    业务电话:191-8888-1388、187-8888-8888 周一至周五早8:00~晚6:00
loading
免费发布信息
·惠州 [切换]
    惠州红河信息港 > 惠州热点资讯 > 惠州招聘公告 >  惠城惠州法律咨询-惠城区高胜率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律师

    惠城惠州法律咨询-惠城区高胜率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律师

    时间:2026-01-30 00:38:20  编辑:房产资讯  来源:资讯  浏览:6次   【】【】【网站投稿
    文章更新时间:2026-01-30,

    惠城惠州法律咨询

    地址:惠州惠城江北富力丽港
    联系人:罗

    惠城区高胜率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律师

    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办事认真负责,为人诚实忠厚,拥有‌‌崇尚务实的法律观及对于专业的执着精神、深厚的法理论基础、丰富的实践经验,以维护当事人大合法权益为己任,多次出色地完成当事人的委托,受到当事人的好评。
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

   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,应

    当公开进行。

    离婚案件,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

   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,就地办案。

   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公开审

    理的,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、案由和开庭的时间、地点。

    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,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,宣布法庭纪律。

    开庭审理时,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,宣布案由,宣布审判人员、书记员名单,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

    权利义务,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。

   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:

    (一)当事人陈述;

    (二)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,证人作证,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;

    (三)出示书证、物证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;

    (四)宣读鉴定意见;

    (五)宣读勘验笔录。

    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,其中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本网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。
    本站联系邮箱:791040788#qq.co m

    最新便民信息
    惠州最新入驻机构